账户业务
发布时间:2018-12-11
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一家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申请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请向我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正本; 
      2.政府人事、编制委员会、财政等部门的批文;  
      3.主管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4.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许可证”和“开户证明书”;  
      5.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6.此外,若您为企业法人,还需出具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人民币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不能办理现金支取和代发工资业务。若您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与主管单位不在同一地点,为单独办理结算业务的需要,经主管单位批准,可申请开立此账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请向我行出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1.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2.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

      进口机械配件和高精密设备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我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1.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另外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3.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另外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4.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除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1.经有权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 
      2.国家有关文件、规定。